第125封書信 Letter 125
第125封信
第125封信
第125封信 [1]
聖巴西流口述、塞巴斯提亞主教尤斯塔修斯簽署的信仰抄本。 [2]
[創造天地,並一切有形無形之物的主宰。]
我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 [獨生子],從父所生,是獨生子。 [在萬世以先,從父所生。]
就是從父的本質而來,從神而來的神 [省略],從光而來的光,從真神而來的真神,受生而非被造,與父同質,萬物藉祂而造,無論天上地下 [省略]。
為我們世人,為我們的救贖,從天降臨 [從天降臨],道成肉身。 [由聖靈和童貞女馬利亞所感孕。]
並成為人 [為我們被釘十字架,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並],受難 [並被埋葬],第三天復活 [照聖經所說,並],升天。 [坐在父的右邊。]
將來必再來 [帶著榮耀],審判活人死人; [祂的國度永無窮盡;]
我們信聖靈。 [主,賜生命者,從父而出,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榮耀,曾藉眾先知說話;我們信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我們承認獨一的洗禮,為要赦免罪惡,我們盼望死人復活,並來世的永生。阿們。]
至於那些說「祂曾有時候不存在」,或「祂在未受生以前不存在」,或「祂是從無中而有」,或聲稱神的兒子是從另一位格(hypostasis,位格)或本質(substance,本質)而來,或說祂是被造的,或可改變的,或可變化的,大公與使徒教會都咒詛他們。 [省略所有咒詛。]
我,主教尤斯塔修斯,已向你,巴西流,讀過並理解;我同意上述所寫。我已在我們的弗朗托、副主教塞維魯,以及其他幾位神職人員面前簽署。
腳註
腳註
[1] 置於373年。 [2] 關於巴西流與塞巴斯提亞(小亞美尼亞的西瓦斯)的尤斯塔修斯(亞流主義爭議中的「牆頭草」,他可能簽署的信條比同時代任何其他著名主教都多)的關係,請參見第130和244封信,以及第171頁註釋。 [3] 林前一5。 [4] 安卡拉的馬塞勒斯(安哥拉)被認為教導子沒有真實的位格(personality,位格),而只是父的外在顯現(Πορφορικὸς Λόγος,外在顯現的道),但他總能以他與羅馬教宗猶流和亞歷山大教宗亞他那修保持交通為由為自己辯護。參見耶柔米,《論著名人物》,第86章。 [5] 參見第38和92封信。巴西流急於表明他自己的觀點與尼西亞信條一致,並且不承認「位格」(hypostasis,位格)一詞的意義有發展和變化;但將亞他那修《致非洲人書》中「位格(hypostasis,位格)就是本質(substance,本質),除了真實存在之外別無他意」(ἡ δὲ ὑπόστασις οὐσία ἐστὶ καὶ οὐδὲν ἀλλὸ σημαινόμενον ἔχει ἢ αὐτὸ τὸ ὄν,位格就是本質,除了真實存在之外別無他意)這樣的段落與聖巴西流在文本中的話語進行比較,顯然「位格」(hypostasis,位格)並非始終以相同的意義使用。尼西亞會議被認為譴責了「三個位格」(three hypostases,三個位格)的錯誤意義,儘管亞他那修,例如在《論萬物》等書中(沙夫和韋斯版,第90頁),他自己也使用了這個短語,可能是在尼西亞會議十年後寫的;但他更常將「本質」(ousia,本質)和「位格」(hypostasis,位格)視為同一。特別參見公元362年的《致安提阿人書》,關於「三個位格」(three hypostases,三個位格)或「一個位格」(one hypostasis,一個位格)的可能用法。另參見第179頁註釋。 [6] 我提供信條的希臘原文。方括號中的段落表示根據迦克墩文本對君士坦丁堡修訂版的修改。 [7] 「Deum de Deo」(從神而來的神)插入在薩魯姆日課經中。 [8] 參見第27和39頁註釋。 [9] 參見《論聖靈》,第25節,第17頁。關於那些將聖靈僅描述為服事的靈的人,參見亞他那修,《致塞拉皮翁書》第一卷(λεγόντων αὐτὸ μὴ μόνον κτίσμα, ἀλλὰ καὶ τῶν λειτουργικῶν πνευμάτων ἓν αὐτὸ εἶναι,他們說祂不僅是被造物,而且是服事的靈之一)。這個新派別約在362年於三角洲地區興起,最初被稱為「熱帶派」(Tropici)。他們在亞他那修第三次流亡歸來後於亞歷山大召開的會議上被譴責。其會議信函即為《致安提阿人書》。 [10] 來一14。 [11] 太二十八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