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流 (Basil the Theologian) 著作集

Basil the Theologian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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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Chapter 18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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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我們如何在承認三位格時,保守蒙福的獨一主權教義。其中也駁斥了那些聲稱聖靈被次序化的人。[1]

•  我們的主在傳授父、子和聖靈的公式時[2],並沒有將恩賜與數字連結起來。祂沒有說「進入第一、第二和第三」[3],也沒有說「進入一、二和三」,而是藉著聖名,將引導人得救贖的信心知識賜給我們。因此,救贖我們的是我們的信心。數字是為了表示事物數量而設計的符號。然而,這些從各方面自取滅亡的人,甚至將計數的能力轉而攻擊信心。沒有其他事物會因數字的增加而改變,但這些人在神性方面卻敬畏數字,唯恐他們超越了對保惠師應有的尊榮界限。但是,哦,最智慧的先生們,讓那不可接近的完全超越數字吧,正如希伯來人古老的敬畏,用特殊的文字書寫神那不可言喻的名,以此努力彰顯其無限的卓越。如果你們必須計數,但你們絕不能因計數而損害信心。要麼以靜默尊崇那不可言喻的,要麼以真信仰來計數聖潔的事物。有一位神和父,一位獨生子,和一位聖靈。我們單獨宣揚每個位格;當我們必須計數時,我們不會讓無知的算術將我們帶入多神的觀念。
•  因為我們不是以加法的方式計數,從一逐漸增加到多數,說一、二、三——也不是第一、第二、第三。因為神說:「我主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4] 直到現在,我們從未聽說過有第二位神。我們敬拜從神而來的神,我們既承認位格的區別,同時也堅守獨一主權。我們不將神學[5]分散成多個部分,因為可以說,在神性不變的合一中,父神和獨生子神都顯現出一個「形式」[6]。因為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因為子如何,父也如何,父如何,子也如何;這就是合一。所以,根據位格的區別,兩者都是一和一,而根據本性的共通性,則為一。那麼,如果是一和一,為何不是兩位神呢?因為我們談論一位君王和君王的形象,而不是兩位君王。威嚴沒有被一分為二,榮耀也沒有被分割。對我們而言,主權和權柄是合一的,因此我們所歸的頌讚不是複數,而是單數[7];因為對形象的尊榮會傳遞給原型。現在,在一個情況下,形象是因模仿而存在,而在另一個情況下,子是因本性而存在;正如在藝術作品中,相似性取決於形式,同樣在神聖和單純的本性中,合一存在於神性的相通之中[8]。此外,聖靈是獨一的,我們單獨談論祂,祂藉著獨一的子與獨一的父聯合,並藉著祂自己完成那可敬可頌的三位一體。祂與父和子的親密關係,已充分藉著祂不被列入受造物的多數之中,而是被單獨提及的事實來表明;因為祂不是眾多中的一個,而是獨一的。因為正如有一位父和一位子,同樣也有一位聖靈。因此,祂與受造本性之間的距離,正如理性要求單數與複合和複數實體之間的距離一樣;祂與父和子的聯合,正如單元與單元之間的親和力一樣。
•  我們對本性相通的證明不僅來自於此,也來自於祂被稱為「從神而來」[9]的事實;當然,這並非指「萬物都從神而來」[10]的意義,而是指祂從神而出,並非像子那樣藉著生,而是像神口中的氣息。但「口」絕非肢體,聖靈也非消散的氣息;「口」這個詞的使用,是就其對神而言的恰當性而言,而聖靈是一個有生命的實體,被賦予至高的成聖能力。因此,親密關係得以闡明,同時不可言喻的存在方式也得到保障。祂也被稱為「基督的靈」,因為祂與基督本性上密切相關。因此,「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11] 因此,唯有祂配得榮耀主,因為經上說:「祂要榮耀我」[12],這並非作為受造物,而是作為「真理的靈」[13],清楚地在祂自己裡面彰顯真理,並作為智慧的靈,在祂自己的偉大中啟示「基督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14]。作為保惠師[15],祂在自己裡面表達了差遣祂的保惠師的良善,並在祂自己的尊嚴中彰顯了祂所從出的那位之威嚴。因此,一方面有自然的榮耀,如同光是太陽的榮耀;另一方面有按著審判和自由意志「從外而來」賜予配得之人的榮耀。後者是雙重的。經上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16] 這兩者中,僕人的榮耀是由受造物所給予的;另一種可以稱為親密的榮耀,則是由聖靈所成就的。因為,正如我們的主論及自己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交給我做的事,我已經完成了」[17];同樣,祂論及保惠師說:「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從我所受的,告訴你們。」[18] 正如子被父榮耀,當父說:「我已經榮耀了,還要再榮耀」[19]時[20],同樣,聖靈也藉著祂與父和子的相通,以及獨生子的見證而被榮耀,當獨生子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總不得赦免。」[21]
•  當我們藉著那光照我們的能力,定睛於那不可見之神的形象之美,並藉著這形象被引導至原型景象的至高之美時,我想,那知識的靈便與我們密不可分地同在,祂在自己裡面將看見真理形象的能力賜給那些愛慕真理異象的人,祂並非從外面展示,而是在自己裡面引導人達到完全的知識。「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22] 因此,「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23] 因為經上並非說「藉著靈」,而是「被靈感動」,並且「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24],正如經上所寫:「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25],即藉著聖靈的光照,「那真光是普照世上每個人」[26]。結果是,祂在自己裡面顯明獨生子的榮耀,並在自己裡面將神的知識賜給真正的敬拜者。因此,認識神的道路是從一位聖靈,藉著一位子,到達一位父;反之,自然的良善、內在的聖潔和君王的尊嚴,則從父,藉著獨生子,延伸到聖靈。因此,既承認了位格,又沒有失去獨一主權的真正教義[27]。另一方面,那些藉著談論第一、第二和第三來支持次序化的人,應該被告知,他們正在將異教錯誤的多神論引入基督徒那純潔的神學中。次序化這種惡毒的設計,除了承認第一、第二和第三位神之外,不會有其他結果。對我們而言,主所規定的次序就足夠了。凡混淆這個次序的人,其違法行為將不亞於不敬虔的異教徒。

現在已經說得夠多了,足以駁斥他們的錯誤,證明本性的相通絕不會因次序化的方式而瓦解。然而,讓我們對我們好爭辯而心智軟弱的對手做出讓步,承認任何事物的第二個,都是以次序化的方式來談論的。現在讓我們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經上說:「頭一個人是出於地,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屬主。」[28] 又說:「但首先的不是屬靈的,乃是屬魂的;然後才是屬靈的。」[29] 那麼,如果第二個被次序化到第一個,而次序化的在尊嚴上低於它所被次序化的,那麼按照你們的說法,屬靈的在尊榮上就低於屬魂的,屬天的人就低於屬土的人。

腳註

腳註

[1] 「獨一主權」(Monarchia)一詞最初在教父文獻中獲得重要性,是在游斯丁(Justin)的著作《論獨一主權》(De monarchia)中,旨在反對多神論。愛任紐(Irenæus)寫給羅馬長老弗洛里努斯(Florinus)的信已失傳,弗洛里努斯因異端(大概是諾斯底主義)而被革職,根據優西比烏(Eusebius)的《教會史》(H.E. v. 20),其標題是《論獨一主權,或論神不是惡的創造者》(περὶ Μοναρχίας, ἢ περὶ τοῦ μὴ εἶναι τὸν θεὸν ποιητὴν κακῶν)。後來,它被用來表達神的合一,不是為了反對多神論或東方二元論,而是為了反對三神論。參見羅馬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Rome)的話,引自亞他那修(Athan. De Decretis, § 26):「接下來,讓我轉向那些切割、分裂和破壞神教會最神聖的教義——神聖的獨一主權的人,他們將其視為三種能力、分裂的實體和三位神。」聖巴西流(St. Basil)在《反優諾米烏斯》(Cont. Eunom. ii.)中說:「父沒有始源,而子的始源是父。」在《書信》(Ep. xxxviii.)中說:「但有一種能力,是無生無始地存在,是萬物之因的因,因為子從父而出,萬物藉著子而有。」在《書信》(Ep. cxxv.)中說:「我們只認識一位無生之神,萬物唯一的始源,即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關於此教義及其闡釋者,請比較《論聖靈》(De Sp. S.)第72節。另一方面,「獨一主權論者」(Monarchians)是一個帶有異端意味的名稱,用於指那些將合一教義推向極端,否認三位一體的人。其中較為著名的是安提阿主教撒摩撒他的保羅(Paul of Samosata),他於269年被革職,是那些被稱為動力獨一主權論者的代表;以及普拉克西亞(Praxeas,有人認為是綽號),他在馬可·奧勒留(Marcus Aurelius)統治時期在羅馬教導,特土良(Tertullian)稱他為「父受苦說者」(patripassians)的創始人,並寫道:「他驅逐了保惠師,並將父釘在十字架上。」這種異端獨一主權論在撒伯流(Sabellius)身上達到頂峰,他是「獨一主權論者中最具原創性、獨創性和深刻性的人」。沙夫(Schaff)的《基督教教會史》(Hist. Chr. Church, i. 293)。參見吉塞勒(Gisseler, i. p. 127),哈納克(Harnack)在赫爾佐格的《真實百科全書》(Herzog’s Real Encyclopædie, Vol. x.)中的「獨一主權論」(Monarchianismus),托馬修斯(Thomasius Dog. Gesch. i. p. 179),以及菲亞隆(Fialon Et. Hist. p. 241)。 [2] 太二十八19。 [3] C.F.H. Johnston先生引用了將「第三」一詞應用於聖靈的例子:游斯丁殉道者(Justin Martyr)(《護教辭》Apol. i. 13):「我們在第三位尊崇預言的靈。」特土良(Tertullian)(《反普拉克西亞》In Prax. 8):「正如果實從樹上是根的第三位,小溪從河流是源頭的第三位,火焰從光線是太陽的第三位。」優諾米烏斯(Eunomius)(《護教書》Lib. Apol. § 25):「遵從聖徒的教導,我們從他們那裡得知聖靈在尊嚴和次序上是第三位,因此我們也相信祂在性質上是第三位。」對於最後一點,聖巴西流(St. Basil)(《反優諾米烏斯》Adv. Eunom. ii.)反駁說:「也許虔誠的話語允許祂在次序上居於子之後……儘管祂在次序和尊嚴上不如子(我們可以做出最大的讓步),但這並不合理地推斷祂是不同性質的。」關於「也許」一詞,在佛羅倫斯大公會議上發生了爭議,拉丁人否認其真實性。 [4] 賽四十四6。 [5] 根據教父用法,神學(θεολογία)主要關注與我們主的神聖和永恆本性相關的一切。參見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的《使徒教父》(Ap Fathers, Part II. vol. ii. p. 75)。 [6] ἑνιζομένην。異讀有ἐνιζομένην,「坐落在」,和ἐνεικονιζομένην,「被描繪在」。 [7] 參見聖雅各禮儀中插入的禱文(embolismus),引自C.F.H. Johnston先生:「因為國度、能力和榮耀都屬於祢,屬於父、子和聖靈,從今直到永遠。」 [8] 關於正確使用形象(εἰκών)的例子,參見巴西流《書信》(Basil Ep. xxxviii.),以及萊特富特主教(Bp. Lightfoot)對歌羅西書一章15節的註釋。另參約翰福音一章18節和十四章9、10節。 [9] 林後一12。 [10] 林前十一12。老底嘉的喬治(George of Laodicea)將這段經文應用於子,並寫信給亞流派:「為何抱怨亞歷山大教宗(即亞歷山大里亞的)說子是從父而來……因為如果使徒寫道萬物都從神而來……那麼子也可以說是在萬物都從神而來的意義上從神而來。」亞他那修(Athan., De Syn. 17)。 [11] 羅八9。 [12] 約十六14。 [13] 約十四17。 [14] 林前一24。 [15] 保惠師(παράκλητος)在新約中出現五次,在欽定本(A.V.)中,約翰福音十四章16、26節,十五章26節和十六章7節譯為「安慰者」(Comforter);約翰一書二章1節譯為「中保」(Advocate),指子。在本文中,子,即保惠師,被描述為差遣聖靈,即保惠師;在句子的第二部分,很難確切判斷τοῦ ὁθεν προῆλθεν(祂所從出的)是指父還是子。C.F.H. Johnson先生採納前一種觀點,而凱布爾(Keble)的《聖經研究》(Studia Sacra, p. 176)的編輯則採納後一種觀點。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的句子順序可能使人認為ὁθεν προῆλθεν等同於παρὰ̀ τοῦ Πατρὸς ἐκπορεύεται(從父而出)。另一方面,聖巴西流(St. Basil)避免直接引用動詞ἐκπορεύεται(而出),他將τοῦ ἀποστείλαντος(差遣祂的)與ὅθεν προῆλθεν(祂所從出的)緊密連結,以及聖約翰福音該節經文的結尾ἐκεῖνος μαρτυρήσει περὶ ἐμοῦ(祂要為我作見證),都暗示聖巴西流心中所指的威嚴(μεγαλωσύνη)可能是子的威嚴。同時,雖然西方教會在聖靈雙重發出(double procession)的問題上大體一致,但聖巴西流的這段話並未被引用為希臘教父普遍教導的例外,他們,正如皮爾遜主教(Bp. Pearson)所說,「更緊密地遵循聖經的措辭和語言,說聖靈從父而出。」(皮爾遜《論信經》Pearson On the Creed, Art. viii.,參見引文)另參托馬修斯(Thomasius, Christ. Dogm., i. 270),特別是關於後者的規定,希臘教父們非常重視。為了反對馬其頓派的錯誤,他們認為聖靈是子的受造物,他們將聖靈的實體追溯到父,就像子的實體一樣。他們教導,聖靈從父而出,父是子和聖靈的始源;但根據教義的傳統走向,更進一步的規定是:聖靈不是直接地,而是間接地,藉著子的介入,從父而出,因此是「藉著子從父而出」。這是最重要的教會教師的觀點,而其他人則簡單地停留在「祂從父而出」的公式上。 [16] 瑪一6。 [17] 約十七4。 [18] 約十六14。 [19] 《論聖靈》(De S.S.)的四份手稿讀作ἐδόξασά σε,這個變體沒有出現在福音書的手稿中。 [20] 約十二28。 [21] 太十二31。 [22] 太十一27,「οὐδεὶς οἶδε τὸν πατέρα εἰ μὴ ὁ Υἱ& 231·ς」取代了「οὐ δὲ τὸν πατέρα τὶς ἐπιγνώσκει εἰ μὴ ὁ Υἱ& 231·ς」(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 [23] 林前十二3。 [24] 約四24。 [25] 詩三十六9。 [26] 約一9。 [27] 參見第27頁的註釋,以及第66節中教義(δόγμα)和宣講(κήουγμα)的區別。「東方教會對和子句(Filioque)的主要反對意見是,它暗示神性中有兩個始源(ἀρχαὶ);如果我們相信兩個無始之神,我們實際上就相信了兩位神。神性的合一只能藉著承認父是唯一的始源(Ἀρχὴ)或神性的泉源(πηγὴ θεοτήτος),祂從永恆中將自己的神性傳達給祂的同永恆、同本質的子和聖靈。這個推理通常是正確的。但是,由於聖靈從父和子而出的教義預設了子從父的永恆生出;因此,該教義並不必然駁斥大公教會對獨一始源(Μία Ἀρχὴ)的信仰。」哈羅德·布朗主教(Bp. Harold Browne, Exp. xxxix Art., Note on Art v.)。 [28] 林前十五47。 [29] 林前十五46。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