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流 (Basil the Theologian) 著作集

Basil the Theologian works
用語選擇

第260封書信 Letter 260

第二百六十封信

第二百六十封信

致主教奧普提姆斯 [1]

•  無論如何,我都會很高興見到這些好孩子,因為他們有著超越年齡的穩重品格,並且與閣下關係密切,這讓我對他們抱有非凡的期望。當我看到他們帶著您的信走向我時,我對他們的感情倍增。但現在我讀了這封信,看到了其中對教會的殷切關懷,以及它所證明的您在閱讀神聖聖經方面的熱心,我感謝主。我為那些給我帶來這封信的人祈求祝福,甚至在他們之前,也為寫信者本人祈求祝福。
•  您請求解釋那段到處有不同解釋的著名經文:「凡殺該隱的,必遭七倍的報應。」 [3] 您的問題表明您自己仔細遵守了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 [4],因為您顯然專心閱讀。您也激勵了我這個老人,我因年邁和身體虛弱,以及周圍許多困擾我生命的苦難而變得遲鈍。您自己靈裡火熱,卻激勵我這個像洞穴裡的野獸一樣麻木的人,恢復一點點清醒和生命力。這段經文可以簡單解釋,也可以詳細闡述。較簡單的,也是任何人都能隨口想到的解釋是:該隱應當為他的罪受七倍的懲罰。

因為公義的審判者不應當以牙還牙地定罪,而是作惡者必須加倍償還他的債務,如果他要藉著懲罰變得更好,並藉著他的榜樣使其他人更明智。因此,既然該隱被命定要受七倍的罪罰,那麼殺他的人,據說,將執行神聖審判對他宣判的刑罰。這是我們初讀這段經文時所想到的意思。

•  但那些好奇心更強的讀者,自然傾向於進一步探究這個問題。他們問,公義如何能滿足七次?報應又是什麼?是為了所犯的七宗罪嗎?還是罪只犯了一次,卻有七種懲罰?聖經不斷地將七定為罪得赦免的數字。「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有人問道(彼得對主說),「到七次嗎?」然後主回答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5] 我們的主沒有改變數字,而是將七倍增,從而確定了赦免的限度。七年之後,希伯來人就會從奴役中被釋放 [6]。古時七個七年會構成著名的禧年 [7],在那一年,土地得以安息,債務得以免除,奴隸得以釋放,彷彿新的生命重新開始,舊的生命在某種意義上以七這個數字完成了世代的循環。這些事是今生的預表,今生在七天中循環並過去,其中輕微罪惡的懲罰得以施行,按照我們良善的主的慈愛護理,為要使我們免於在無盡的世代中受罰。因此,引入「七次」這個表達,是因為它與今世的連結,因為愛今世的人應當特別在他們選擇過邪惡生活所追求的事物中受罰。如果你將報應理解為該隱所犯的罪,你會發現那些罪有七宗。或者如果你將它們理解為審判者對他宣判的刑罰,你也不會錯得太遠。就該隱的罪行而言:第一宗罪是嫉妒亞伯受寵;第二宗罪是詭計,他對他兄弟說:「我們往田裡去吧」 [8];第三宗罪是謀殺,一種更深的邪惡;第四宗罪是殺害兄弟,一種更大的不義;第五宗罪是他犯下了第一宗謀殺,給人類樹立了惡劣的榜樣;第六宗罪是他使父母悲傷;第七宗罪是他對神撒謊;因為當他被問到:「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回答說:「我不知道。」 [9] 因此,該隱的毀滅是為了報應七宗罪。因為當主說:「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地必受咒詛」,以及「你必在地上流離飄蕩」,該隱說:「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的面;我必在地上流離飄蕩,凡遇見我的必殺我。」主回答說:「凡殺該隱的,必遭七倍的報應。」 [10] 該隱以為他會輕易成為任何人的獵物,因為他在地上沒有安全(因為地因他受咒詛),並且他被剝奪了神的幫助,神因謀殺而向他發怒,因此他無論從地或從天都得不到幫助。所以他說:「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聖經用「不是這樣」這句話證明了他的錯誤;即你不會被殺。因為對於受罰的人來說,死亡是一種益處,因為它能減輕他們的痛苦。但你的生命將被延長,以便你的懲罰能與你的罪相稱。既然 ἐκδικούμενον(ekdikoumenon,報應)這個詞可以理解為兩種意思:既指被報復的罪,也指懲罰的方式,那麼現在讓我們來檢視罪犯是否遭受了七倍的折磨。
•  該隱的七宗罪已在前面列舉。現在我問,對他施加的懲罰是否是七種,我將說明如下。主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不是因為祂想知道,而是為了給該隱悔改的機會,這從話語本身就可以證明,因為當他否認時,主立刻定他的罪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所以,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不是為了神的信息,而是為了給該隱一個認識自己罪的機會。但如果神沒有造訪他,他可能會辯稱自己被獨自留下,沒有機會悔改。現在醫生出現了,病人可以向他求助。然而,該隱不僅沒有隱藏他的傷口,反而又添了一道傷口,在謀殺之外又加上了謊言。「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現在從這一點開始計算懲罰。「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第一種懲罰。「你必耕種土地。」這是第二種懲罰。某種秘密的必然性強加在他身上,迫使他耕種土地,以致他永遠不被允許隨心所欲地休息,而是永遠與他的敵人——那被他兄弟的血玷污而受咒詛的土地——一同受苦。「你必耕種土地。」可怕的懲罰,與恨你的人同住,與一個敵人,一個不共戴天的仇敵為伴。「你必耕種土地」,也就是說,你必在田間勞苦,永不休息,永不從你的工作中解脫,無論晝夜,被比任何殘酷主人更嚴酷的秘密必然性所束縛,並不斷被催促勞動。「地也不再給你效力。」雖然不停的勞作會有些收穫,但勞作本身對於一個被迫永不鬆懈的人來說,已是不小的折磨。但勞作是無休止的,而且在土地上的勞作是徒勞的(因為「地也不再給你效力」),這種勞作的徒勞是第三種懲罰。「你必在地上流離飄蕩。」這裡又在三種懲罰上增加了兩種:持續的呻吟,以及身體的顫抖,四肢因缺乏力量而失去穩定。該隱濫用了他身體的力量,所以他的活力被摧毀了,他搖搖晃晃,顫抖不已,他很難將食物和飲料送到嘴邊,因為在他不敬虔的行為之後,他邪惡的手不再被允許服侍他身體的需要。另一種懲罰是該隱所揭示的,他說:「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的面。」這「趕逐我離開這地」是什麼意思?它意味著剝奪了從土地獲得的益處。他沒有被轉移到另一個地方,但他對地上的一切美好事物都成了陌生人。「以致不見你的面。」對於心地善良的人來說,與神隔絕是最沉重的懲罰。「凡遇見我的必殺我。」他從前面推斷出這一點。如果我被趕出這地,不見你的面,那麼我註定要被任何人殺死。主說什麼?不是這樣。但祂給他作了一個記號。這是第七種懲罰,即懲罰不應被隱藏,而是要藉著一個明顯的記號向所有人宣告,這是第一個行不義之事的人。對於所有理智思考的人來說,最沉重的懲罰是羞恥。我們在審判的案例中也學到了這一點,那時「有些」人將「復活得永生,有些則復活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11]
•  您的下一個問題性質相似,關於拉麥對他妻子的話:「我殺了一個人,使我受傷;殺了一個少年人,使我受損。若殺該隱,遭七倍的報應,殺拉麥,必遭七十七倍的報應。」 [12] 有些人認為該隱是被拉麥殺死的,並且他活到這一代,以便遭受更長的懲罰。但事實並非如此。拉麥顯然犯了兩宗謀殺,從他自己所說的:「我殺了一個人和一個少年人」,那個人使他受傷,那少年人使他受損。受傷和受損之間是有區別的 [13]。男人和少年人之間也有區別。「若殺該隱,遭七倍的報應,殺拉麥,必遭七十七倍的報應。」如果神對該隱的審判是公義的,他的懲罰是七倍,那麼我理應遭受四百九十倍的懲罰。該隱沒有從別人那裡學會謀殺,也從未見過殺人犯受罰。但我,眼前有該隱呻吟顫抖,以及神憤怒的威嚴,卻沒有從眼前的榜樣中變得更明智。因此,我應當遭受四百九十倍的懲罰。然而,有些人甚至提出了以下解釋,這與教會的教義並不衝突;他們說,從該隱到洪水,經過了七代,懲罰降臨到整個地球,因為罪惡遍布各地。但拉麥的罪需要治癒,不是洪水,而是那親自除去世人罪孽的 [14]。從亞當到基督降臨,數算世代,你會發現,根據路加的家譜,主是在第七十七代出生的。

因此,我已盡我所能地探討了這一點,儘管我略過了一些可以探討的問題,以免我的論述超出信件的範圍。但對於您的智慧,一點點的種子就足夠了。「教導智慧人」,經上說,「他就越發有智慧。」 [15] 「聰明人聽見智慧的話,就稱讚它,並增添它。」 [16]

•  關於西面對馬利亞所說的話,沒有任何模糊或不同的解釋。「西面給他們祝福,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看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為要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 [17] 在這裡,我很驚訝,您略過了前面那些不需要解釋的話,卻詢問「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這句話。對我來說,同一個孩子如何能叫人跌倒又興起,以及那將被毀謗的記號是什麼,這些問題似乎並不比馬利亞的心如何被刀刺透的問題更不令人困惑。
•  我的看法是,主叫人跌倒又興起,不是因為有些人跌倒,另一些人興起,而是因為我們裡面最壞的跌倒,最好的被建立起來。主的降臨 [18] 摧毀了我們的肉體情慾,並喚醒了靈魂的固有特質。正如保羅所說:「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19],同一個人既軟弱又剛強,但他肉體軟弱,靈裡剛強。因此,主不會給一些人跌倒的機會,給另一些人興起的機會。那些跌倒的人,是從他們曾經站立的位置跌落,但很明顯,不信的人從未站立,而是總是像他所跟隨的蛇一樣被拖在地上。那麼他無處可跌,因為他已經因不信而被擊倒。因此,第一個恩典是,那站在罪中的人應當跌倒而死,然後在義中活著並興起,這兩樣恩典都是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所賜予的。讓更壞的跌倒,以便更好的有機會興起。如果淫亂不跌倒,貞潔就不會興起。除非我們的非理性被粉碎,否則我們的理性就不會達到完美。從這個意義上說,祂是為許多人的跌倒和興起。
•  作毀謗的話柄。在聖經中,我們通常將「記號」理解為十字架。經上說,摩西將蛇「掛在竿上」 [20]。那就是在十字架上。或者說,記號 [21] 指示著一些奇特而隱晦的事物,簡單的人看見,聰明的人卻能理解。關於主的道成肉身,爭論從未停止;有些人斷言祂取了身體,另一些人則說祂的居留是無形的;有些人說祂有可受苦的身體,另一些人則說祂藉著一種顯現完成了肉體的救贖計畫。有些人說祂的身體是屬地的,有些人說祂是屬天的;有些人說祂在萬古之先就已存在;有些人說祂從馬利亞那裡開始。正因為如此,祂才是一個將被毀謗的記號。
•  刀是指那試驗和判斷我們思想的道,它甚至能刺入、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是辨明我們心意的 [22]。現在,每個靈魂在受難時刻,都彷彿經歷了一種審查。根據主的話,經上說:「你們都要因我的緣故跌倒。」 [23] 因此,西面預言馬利亞自己,當她站在十字架旁,看見所發生的事,聽見那些聲音,在加百列的見證之後,在她對神聖受孕的秘密知識之後,在奇蹟的偉大展現之後,她將感到她的靈魂經歷一場巨大的風暴 [24]。主必須為每個人嘗死味——成為世界的贖罪祭,並藉著祂自己的血稱義所有的人。甚至你,那從高天受教關於主的事的人,也將被某些疑惑所觸及。這就是那把刀。「為要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他指出,在基督十字架的冒犯之後,主將迅速地醫治門徒和馬利亞自己,堅固他們對祂的信心。同樣地,我們看到彼得在跌倒之後,更堅定地持守對基督的信心。他裡面人性的部分被證明是不健全的,為要顯明主的能力。

腳註

腳註

[1] 寫於公元377年。 [2] 庇西底安提阿主教。Soc. vii. 36; Theod. v. 8。 [3] 創世記四章15節,七十士譯本。 [4] 參提摩太前書四章13節。 [5] 馬太福音十八章21、22節。 [6] 申命記五章12節。 [7] 利未記二十五章10節。 [8] 創世記四章8節。 [9] 創世記四章9節。 [10] 創世記四章11、12、14、15節,七十士譯本。 [11] 但以理書十二章2節。 [12] 創世記四章23、24節。 [13] 七十士譯本 μώλωψ(mōlōps,瘀傷)。 [14] 約翰福音一章29節。 [15] 箴言九章9節。 [16] 傳道經二十章18節。 [17] 路加福音二章34、35節。 [18] ἐπιδάνεια(epiphaneia,顯現)。 [19]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0節。 [20] 民數記二十一章8節。 [21] σήμειον(sēmeion,記號),七十士譯本。 [22] 參希伯來書四章12節。 [23]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節。 [24] 本篤會的註釋強烈反對這種對蒙福童貞女信心堅定性的污衊,並確信聖巴西流的錯誤不會在未經他本人同意的情況下被如此糾正。它認為對這段經文的解釋源自奧利根的《路加福音講道集》第二十七篇,並提及佩塔維烏斯《論道成肉身》第十四章第一節中列出的追隨他的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