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2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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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那些聲稱單獨奉父之名施洗已足夠的人。
「因為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9] 經上說,「歸入[10]一個身體。」[11] 與此相符的經文是:「你們要受聖靈的洗,」[12] 以及「祂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13] 但無人因此有理由稱那僅呼求聖靈之名的洗禮為完全的洗禮。因為那由賜生命之恩典所傳給我們的傳統必須永遠保持完整。那將我們的生命從毀滅中救贖出來的[14] 賜給我們更新的能力,其原因奧秘難言,卻為我們的靈魂帶來極大的救贖,以至於增添或刪減任何事物[15] 都顯然意味著偏離永生。那麼,如果在洗禮中將聖靈與父和子分離對施洗者是危險的,對受洗者也無益處,那麼將聖靈與父和子撕裂開來對我們又怎會是安全的呢?[16] 信心與洗禮是兩種相關且不可分離的救贖之道:信心藉著洗禮得以完全,洗禮藉著信心得以確立,兩者都藉著相同的名字得以完成。因為我們如何信父、子、聖靈,我們也照樣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首先是認信,引導我們進入救贖,隨後是洗禮,為我們的同意蓋上印記。
腳註
腳註
[1] 加拉太書三章27節,R.V. [2] 羅馬書六章3節,改為第二人稱。 [3] 參見第17頁註釋。 [4] 「ἡ τοῦ Χριστοῦ προσηγορία(he tou Christou prosēgoria,基督之名)……δηλοῖ τόν τε Χρίσαντα Θεὸν καὶ τὸν Χρισθέντα Υἱ& 232·ν καὶ τὸ Χρίσμα τὸ Πνεῦμα(dēloi ton te Chrisanta Theon kai ton Christhenta Huion kai to Chrisma to Pneuma,顯明了膏抹者神、受膏者子,以及恩膏聖靈)。」 [5] 使徒行傳十章38節。 [6] 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節。 [7] 詩篇四十五篇7節。 [8] 原文中沒有主詞,但「聖經」似乎比Bened.譯本的「使徒」更好。「Videtur fecisse mentionem(Videtur fecisse mentionem,似乎提及)」也不是φαίνεται μνημονεύσας(phainetai mnēmoneusas,顯然提及)的拉丁文,而是φαίνεται μνημονεῦσαι(phainetai mnēmoneusai,顯然提及)的拉丁文。 [9] 原文如此。 [10] 原文如此。 [11]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引用不甚精確。 [12] 使徒行傳一章5節。 [13] 路加福音三章16節。 [14] 參見詩篇一〇三篇4節。 [15] 參見申命記四章2節,啟示錄二十一章18、19節。 [16] 參見第17頁註釋。